关于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13-01-20 16:36
中国自动化学会
中自学会2013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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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科协办发组字〔2013〕3号文件精神,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2013年推荐、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及条件
1.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要求以及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办法的要求,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推荐、提名符合条件的本学会会员为两院院士候选人。
2.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3. 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人选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要特别注意推荐、提名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4. 凡2007、2009和201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的人选,2013年停止1次被推荐和提名的资格。涉密人员,不由全国学会推荐;凡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由院士提名,不由全国学会推荐。
5. 不受理本人申请。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根据两院增选院士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会实际情况,学会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如下:
1.组织机构
按照科协要求,各全国学会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负责,成立由本学会相应专业的9至11名专家组成的“推荐、提名两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会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工程院要求,提名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全国学会,须在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由3至5名与候选人为同行的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工作小组组长:戴汝为、孙优贤;
工作小组成员另聘;
2.工作程序
(1)推荐申报单位为: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或院士个人推荐。
(2)申报时间:2013年1月31日17:30前。
(3)学会工作小组于2013年2月8日前对申报的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我会推荐的两院院士候选人。
(4)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全国学会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由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填写《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材料审查委员会意见,由工作小组负责填写提名单位意见后,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于2013年3月8日前报送中国科协。
三、需报送材料及要求
1.被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如下: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第1页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包括附件1至附件6,一式1套,封面由推荐学会负责人签字。
(3)《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中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18份,其中原件3份。
(4)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的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原件2份。
(5)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电子文件,以及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7)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必须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确认函和保密审查证明应使用中国科学院提供的文件格式。有关电子文件及使用方法可从中国科学院学部网址(http://www.casad.cas.cn)下载。
2. 被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如下: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一式21份,其中原件6份。
(2)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关于提名书和附件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原件2份。
(3)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
(4)光盘1张,内容为《提名书》的电子文件。
(5)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一览表。
《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从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下载。
3.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报送手续。
4. 材料除须签字的内容外请一律用电脑操作打印。
5. 对被两个及两个以上全国学会共同推荐、提名的候选人,由相关全国学会协商后只报送一套材料,请在《提名书》或《推荐书》推荐、提名单位意见处加盖所有推荐学会(两个或多个)印章。
6.材料一般不退还,特殊需要退还的请注明。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3年1月31日下午17:30 前
报送地址:北京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室
中国自动化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0
联 系 人:姜伟 吕爱英
电    话:(010)62521822
传    真:(010)62522248
电子信箱: caa@ia.ac.cn
 
 
 
 
中国自动化学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推荐提名   两院院士    候选人    通知
中国自动化学会秘书处                    2013年1月1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