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14:21

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级自动化学会、各理事单位、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1〕26号)文件要求,现中国自动化学会组织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学会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申请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单位或机构提交申请,经中国自动化学会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自动化学会将按照下方附件《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10

2.初评。中国自动化学会提交推荐名单后,中国科协将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中国科协组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有关要求

(一)落实推荐责任。中国自动化学会将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严格认定标准。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中国自动化学会,了解相关要求,对照《办法》改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中国自动化学会将以认定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引导本专业领域的科普教育基地着重结合本区域的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鼓励差别化的试点探索,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基层科普工作模式和样板,提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展质量,提高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品牌的影响力。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9日前将申报信息反馈中国自动学会电子邮箱:caa@ia.ac.cn,邮件标题务必以“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单位”命名

(四)加强管理考核。中国科协将对已命名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年度科普绩效评估和终期考核,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终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地,可直接认定为下一批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终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基地,可直接进入下一批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认定的终评程序,终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地,不得参与下一批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

(五)2020年及之前到期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唐老师 010-82544542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

电子邮箱:caa@ia.ac.cn

 

附件: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中国自动化学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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