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8 15:47

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中国自动化学会具有提名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格。为做好2023年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规定办理。申报项目为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项目,须为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领域的项目。各推荐单位应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申报本部门、本领域的优秀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领域的项目成果,特别是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尤其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2.已获得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可申报。

3.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4.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5.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三、申报项目相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须对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完成人、完成单位情况认真审核,在确保项目无异议、无重复申报的前提下报送学会。

2.各推荐单位须严格把握项目申报国家奖的奖种和等级,客观申报,可申报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申报一等奖的可以加选特等奖。

3.各推荐单位须于12月20中午12:00前将申报项目申请表(附件1)盖章分支机构由主任委员签字后的扫描件及word文件发送至学会邮箱邮件务必以“2023国奖+推荐单位+第一完成人姓名”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544542

通讯邮箱:caa@ia.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 


附件1申报项目申请表

附件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中国自动化学会

2023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