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18 13:53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现和激励科技创新人才,促进中国自动化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中国自动化学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类别、推荐对象及名额

2020年度CAA科学技术奖推荐奖励包括CAA自然科学奖、CAA技术发明奖、CAA科学技术进步奖、CAA科普奖四个奖项。

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请见《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CAA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细则(试行)》(见附件2)。

二、推荐渠道

按照《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2020年度CAA科学技术奖励采取个人推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渠道。

(一)个人推荐:

1. 院士个人推荐;

2. 三位(含)以上CAA常务理事、CAA会士,或五位(含)以上CAA理事、CAA高级会员可联名推荐。

(二)单位推荐:

1. CAA分支机构;

2. CAA理事单位;

3. 省级自动化学会;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行业的企业;

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行业的事业单位(包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6. 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自动化、信息及智能科学行业的社会团体。

三、填报方式和要求

(一)填报方式

自2020年起,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启动网上填报。填报地址为:http://www.caa.org.cn/caakj/page/kjlogin

(二)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CAA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仔细阅读推荐书填写要求,逐项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内容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填写时请注意:

1.CAA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提交的论文或专著不超过8篇,仅限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应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

2.CAA技术发明奖项目要求主要技术发明点应在2019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 CAA科技进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在2019年8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 CAA科普奖的科普作品应当是 2015年以后(含 2015年)出版发行的作品。

(三)以下项目不得推荐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推荐。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推荐。

3.项目候选人中如有台湾居民,须提供其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并须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4. 项目候选人中如有非中国公民或具有他国国籍的台湾居民,该候选人不推荐。

5. 项目候选人超出规定人数的,不推荐。

6.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推荐。

(四)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推荐材料填写和报送日程安排

(一)填写安排

1. 填报:2020年3月1日~2020年7月31日。

2. 格式和资质审查: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31日。

3. 初评: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

4. 终评: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31日。

5. 终评公示:2020年11月。

(二)报送安排

请于2020年8月1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中国自动化学会秘书处办公室。

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自动化大厦509室 中国自动化学会办公室(100190)

联系人:唐老师 叩老师

电 话:(010)82544542 18612978590

传 真:(010)62522248

电子信箱:caa@ia.ac.cn

附件1:《中国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1:《CAA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细则》

中国自动化学会

2020年2月18日